标准规程的目的

规范软件事故处理操作规程,保障提供持续的应用,尽量缩短因软件故障引起停机的时间,提高解决软件故障的效率。

适用范围

各种应用系统、服务器操作系统、备份软件、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等。

规则

3.1 基于事件的管理。遇到软件事故,首先要启用冗余方案,保证继续提供服务和应用,然后进入到故障原因分析和问题解决;

3.2 对于核心软件应用,原则上要求有冗余方案;

3.3 当核心软件应用发生故障,应把事故列为高优先级,第一时间采取措施,以缩短对用户的影响时间。


流程图


 

流程说明

5.1 一旦确认软件事故的发生,应马上执行冗余方案,以保证继续提供服务;如果需要停机的,就先进入停机处理流程,然后把应用切换到冗余方案;

5.2 在保证了继续提供服务后,开始检查故障的现象,分析故障的原因;

5.3 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能否自行解决,如果可以,就进行故障排除;如果需要软件供应商协助的,则应该先查阅该软件的服务协议,如果还在服务期内,就联系供应商让其提供服务;否则需要通过部门经理批准,寻求供应商的协助;

5.4 在软件故障排除后,尽量在不影响用户的时间段里,恢复到正常服务;

5.5 完成软件事故处理后,填写《IT部工作日志》,对软件事故的现象、原因和解决办法等进行记录,并做好归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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